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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现“两证互认”

发布时间:2023-04-04 10:01:57   浏览量:170

为深化“放管服效”改革,促进巡游车、网约车融合发展,近日,郑州市交通局印发通知,对市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现“两证互认”予以明确。

新申请从业资格证人员满足准入条件且考试合格后,由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或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,驾驶员持以上任一类证件均可从事两种业态经营。我市范围内原持有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》的出租车驾驶员,可在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间跨业态注册后上岗。